靖边县自来水厂及各水源井、加压站反恐防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
本靖边县自来水厂及各水源井、加压站反恐防范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9.21295万元,招标人为靖边县自来水供应安装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规模:靖边县自来水厂及各水源井、加压站反恐防范建设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靖边县自来水厂及各水源井、加压站反恐防范建设项目;
(001靖边县自来水厂及各水源井、加压站反恐防范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财务状况报告: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一份);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当经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8、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9、信用记录:经查,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index.html%EF%BC%89%E6%88%AA%E5%9B%BE%EF%BC%8C%E4%B8%8D%E5%BE%97%E8%A2%AB%E5%88%97%E5%85%A5%E7%BB%8F%E8%90%A5%E5%BC%82%E5%B8%B8%E5%8F%8A%E8%BF%9D%E8%A7%84%E5%A4%B1%E4%BF%A1%E5%90%8D%E5%8D%95%E3%80%82%3C/div%3E%3Cp%3E
10、身份证明: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以上资质为必备资质,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原色印章,证明文件单独密封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起递交,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06日 08时30分到2025年11月12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6日8时30分到2025年11月12日17时30分(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陕西秦洲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榆林市开发区榆溪大道阳光商务大厦(东面电梯)10楼)
3、获取文件时请提交以下材料:①供应商单位介绍信原件;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③已填写并加盖供应商鲜章的获取文件登记表一份。
注:以上材料必须为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原件,不接受彩色打印或复印件。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榆林市开发区榆溪大道阳光大厦(东面电梯)10楼纸质文件递交纸质文件递交
地 址: 榆林市开发区榆溪大道阳光大厦(东面电梯)10 楼
联 系 人: 拓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