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2025年度后勤用品供应服务的采购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SZXDL-2025-00006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2025年度后勤用品供应服务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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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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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折扣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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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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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连唐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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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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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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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那思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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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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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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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思科达文具用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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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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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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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挚弘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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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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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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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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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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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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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中标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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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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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连唐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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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标信息
1、供应商名称:深圳市连唐实业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康社区沙元埔大厦380栋1404
3、中标折扣率:0.88
六、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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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2025年度后勤用品供应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中标人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一年为本次项目的中标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详见招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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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
1、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黄敏、熊江晖、陈闹兴、蔡杜娟、陈聚理
2、评审委员会打分明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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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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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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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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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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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连唐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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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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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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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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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那思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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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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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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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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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挚弘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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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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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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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深财购[2018]27号文件的代理费用参考标准及招标文件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7000元,向中标供应商收取。
九、公示期限
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8月29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投标无效原因:
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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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无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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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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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思科达文具用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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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写内容非招标文件规定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供应商属于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亦视为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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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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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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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对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判定其不属于本项目所属行业的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供应商属于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亦视为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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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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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圆墩村324国道旁大百汇科技园
联系方式:陈警官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03
联系方式:傅工,0755-83026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工
电话:0755-83026699
十二、附件
1、招标文件
2、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供应商资格响应文件
(附件内容请登陆采购代理机构公司网站查阅)
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