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2025年灵山县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项目(丰塘镇)2标段
|
招标项目编号
|
E4507002846007207001001
| ||||||||
招标人
|
灵山县农业农村局
| ||||||||||
建设单位
|
灵山县农业农村局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钦州韬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项目区位于灵山县丰塘镇,项目区涉及丰塘镇的睦村村、平岭村、灵丰社区、丰塘社区、沙塘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灌溉与排水工程:改建渠道14条共10862m,共设计过路涵管5座,人行盖板7座,2、田间道路工程:共改建道路7条共2780m,错车台1座。3、其他工程:标志贴砖42块。具体建设内容以实际发出工程量清单为准。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0月 14日
|
开标地点
|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 10 月1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 10 月17 日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汇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伍佰陆拾玖万零伍佰柒拾贰元陆角玖分(5690572.69元)
| ||||||||||
工期
|
30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刘喜骏;450721********0436;证书编号:桂245232300896
| ||||||||||
专职安全员
|
梁春毅;450721********0486;证书编号:桂水安C2022000039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新长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伍佰柒拾万零伍仟叁佰零陆元伍角陆分(5705306.56 元)
| ||||||||||
工期
|
30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滕崇波;450104********2016;证书编号:桂245131330485
| ||||||||||
专职安全员
|
梁冬萍;450721********834X;证书编号:桂水安C2022000068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恒达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伍佰陆拾捌万伍仟捌佰伍拾肆元壹角整(5685854.10 元)
| ||||||||||
工期
|
30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黄宝红;452624********0468;证书编号:桂245131331436
| ||||||||||
专职安全员
|
张美英;450121********3964;证书编号:桂水安C2021000036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
| ||||||||||
其他公示内容
|
/
| ||||||||||
公示媒介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E3%80%81%E5%85%A8%E5%9B%BD%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F%BC%88%E5%B9%BF%E8%A5%BF%E2%80%A2%E9%92%A6%E5%B7%9E%EF%BC%89http://ggzy.jgswj.gxzf.gov.cn/qzggzy/%E3%80%81(%E5%B9%BF%E8%A5%BF%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http://zfcg.gxzf.gov.cn/%E5%8F%91%E5%B8%83%3C/p%3E%3Cp%3E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灵山县农业农村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7-6423006
|
一式3份。其中:招标人1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