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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刘庄桥船舶防碰撞设施加装项目 (项目编号:BJSJZC202507610)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 竞争性磋商 2025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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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刘庄桥船舶防碰撞设施加装项目 (项目编号:BJSJZC202507610)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8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项目概况

刘庄桥船舶防碰撞设施加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SJZC202507610
项目名称:刘庄桥船舶防碰撞设施加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3.1786万元
最高限价:83.1786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价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83.178683.1786其他建筑工程为保障刘庄桥运行安全,防止船舶碰撞桥梁,在刘庄桥主墩跟边墩上设置船舶防碰撞设施。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定起5个月,其中含安装1.5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促进残疾人就业,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要求,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査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如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后续招投标活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7)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有效期内;(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含报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B.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9日2025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
方式: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5号
联系方式:187223198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57号津玉大厦10楼
联系方式:022-238301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崔工
电 话:13512290345、18622688701

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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