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县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省道 309 获嘉县中和镇(后寺村)至徐营镇(望高楼村)段改建工程结果公告
国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获嘉县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的委托,就获嘉县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省道 309 获嘉县中和镇(后寺村)至徐营镇(望高楼村)段改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及定标会议,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获嘉县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省道 309 获嘉县中和镇(后寺村)至徐营镇(望高楼村)段改建工程
二、项目编号:获采招标采购-2026-33、新交GCZB-2026-0124
三、建设规模:本项目全线位于获嘉县境内,项目起点位于中和镇后寺村北,起点桩号K140+964,沿现有道路向南经中和镇后寺村、小官庄村、中和镇、东小吴村、西小吴村后,终点止于徐营镇望高楼村西,终点桩号K150+000。路线全长9.036公里,起终点桩号范围为K140+964~K150+000。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9月22日
五、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26年10月15日
2、评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评标委员会名单:张景盼(招标人代表)、王义乐、周春雨、杨红基、范志锋
六、定标信息:
1、定标时间:2026年10月26日09时30分
2、定标会议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定标室
3、定标委员会成员:浮光毓(组长)、王祥瑞、王俊红、时玲丽、周树民
4、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七、核查信息:
(1)中标候选人资质证书;
(2)项目经理(或总监)的资格证书;
(3)投标文件所列人员社保;
(4)投标文件所列业绩;
(5)财务状况;
(6)企业信用信誉(“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受贿行贿情况、履约能力等及招标人认为需要核查的其他内容。
核查结果:
通过核查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一标段:河南新联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建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永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郑州新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新乡万兴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翔瑞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新乡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均通过核查。
二标段:商丘市东方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鹤壁市通方公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三门峡科建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南省华路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商丘市智能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新乡市方正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濮阳市通达路桥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均通过核查。
未通过核查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原因:一标段:河南鹏程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河南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经核查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格条件最低要求)第三条规定;创世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诉讼案件承诺书承诺内容与核查实际情况不符合,其他资料相关承诺书1、承诺书第3条承诺与核查实际情况不符合。二标段:河南宇晟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专业监理工程师身份证有效期过期。以上中标候选人在定标委员会组织核查会议时不予通过。
八、中标结果信息:
一标段:
中标人:新乡万兴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 26845292.90元
工期:施工工期为27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质量: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项目经理:丁慧娟
证书编号:豫2412025202602205
二标段:
中标人:商丘市东方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中标价: 214654元
工期: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质量: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项目总监:郑凤明
证书编号:交【公】2441032483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代理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一标段50000元;二标段免收,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十、本次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国资智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获嘉县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河南省获嘉县同盟大道中段170号
联系人:都晶晶
联系电话:13598696788
名 称:国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高新区纺织路1369号一号楼2801
联 系 人:宋丹
电话:18530731212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
获嘉县交通运输局:0373-4592577
地址:获嘉县交通巷与同盟大道交叉口
十二、异议和投诉渠道
异议: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投诉:如对异议答复不满意,应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进行投诉。
国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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