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尚志中学学生宿舍楼修改通知(二)
致各投标人:
晋江市尚志中学的晋江市尚志中学学生宿舍楼(招标项目编号:晋建施招20260105001),现发布修改通知如下:
一、关于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1.《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4章 第3节 14.2条款修改如下:
“14.2竣工结算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工程结算由业主单位委托符合规定的中介机构进行评审,其结算价以第三方机构审核(复核)出具的结论为准。”
二、本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修改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修改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 晋江市尚志中学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6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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