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布的"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3、本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鑫通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伊洛街道洛神路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379-67767818
代理机构:河南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九号楼803室
联 系 人:蒲宝苹、姚改云、孙新堂
电 话:13333719393
监管部门:洛阳市偃师区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张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79189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