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州海关综合检测中心实验室家具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线获取: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zzfcg.gcycloud.cn/site/gzsaas/index.html)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CZ2025-0009
项目名称:广州海关综合检测中心实验室家具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77.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77.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A05010203 | 教学、实验用桌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775000.00 | 13775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7天内完成设备生产和到货及安装调试具备验收条件,并于具备验收条件后3天内通过采购人验收。如有特殊情况,可经双方协商,延迟交货,最终以采购人通知进场时间为准,并自采购人通知确定的进场之日起在10天内完成。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采用联合体形式预留项目合同金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所投货物全部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可以不再组成联合体;否则,投标人应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中成员单位承担的合同金额比例至少应当达到30%且所提供的货物应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上述比例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联合体上述比例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联合体上述比例的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牵头单位、1家成员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均须按“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照扫描件以及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的《投标函》;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②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③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要在《投标函》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06日至 2025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线获取: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zzfcg.gcycloud.cn/site/gzsaas/index.html)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在线开标: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zzfcg.gcycloud.cn/site/gzsaas/index.html)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如遇平台操作问题或需技术支持,可通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服务电话获取支持,试运行期间技术支持电话: 19124618279。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GDCA:95105813,NETCA:020-89524338,CFCA:400-856-3882。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所指的是: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下列材料:
(1)依据《投标函》,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以及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的《投标函》:①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③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④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要在《投标函》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要在《投标函》加盖单位公章。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要在《投标函》加盖单位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要在《投标函》加盖单位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83号
联系方式:刘小姐 020-81107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
联系方式:冯小姐、梁先生、李小姐(采购文件咨询)020-28866235、何晓蕾(质疑受理)020-28866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小姐、梁先生、李小姐(采购文件咨询)
电 话:020-288662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