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天津市分公司消防正压送风系统维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人保财险天津市分公司消防正压送风系统维修采购项目(采购代理项目编号:TJBD-2025-G-C54)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磋商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天津分公司”)根据成交结果与成交人签署。现委托 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磋商响应。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人保财险天津市分公司消防正压送风系统维修采购项目
2.2 采购范围:人保财险天津市分公司消防正压送风系统维修采购项目,具体技术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4 项目性质:工程。
2.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验收合格。(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6 工程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61号人保大厦
2.7工程保修期:执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条例中未规定项目保修期为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8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之日起12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9预算金额:16.8862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 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4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5项目部人员:①正项目经理:须具有投标资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机电工程专业,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供应商应出具正项目经理任命书并对工作经历年限加以承诺以及磋商截止前30日内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供应商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一致。②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且具备5年以上施工经验,并由供应商出具任命书并对工作经历年限加以承诺。③项目部其他人员应按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和津建筑【2018】489号文件规定执行。④所配备人员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投标申请单位应按照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和津住建建市函〔2021〕44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实行电子化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3.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7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及承诺函;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xinyongfuwu/?navPage=5%3C/p%3E%3Cp%3E
3.8 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5.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04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至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财务室)获取磋商文件。
5.3报名时请携带:供应商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盖供应商公章)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5.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以现金形式),购买磋商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14:00(北京时间)。
6.2响应文件的递交: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评标室一,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6.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 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 未按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除上述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61号负2-1层、3-4层、7-19层、22-27层
联系人:李凤菊
电话:18722655699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
联系人:孙凯、022-84186009、18522757637
电话:022-84186009、18522757637
电子邮件:gc@tjbd666.com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账号:441150100100274018
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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