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更正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BFFFZ02650
项目名称: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的“消防安全管理”“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荣誉”和“其他人员配备”五项评分内容变更为:
(1)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安全管理 | 物业管理范围内消防相关的消防检查、消防疏散、消防设施维护等消防安全管理内容方案。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以上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全面详尽,定位准确,服务内容针对性强的,得5分; 2)方案基本符合实际,具有一定实用性的,得3分; 3)方案初步符合要求,有待完善提升的的,得1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 0-5分 |
(2)管理体系认证
管理体系认证 |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有效的: 1、公共环境灭菌消毒服务类认证; 2、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 3、生活垃圾分类服务能力类认证; 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4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认证信息查询截图。 | 0-4分 |
(3)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业绩 | 1、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在管或已履约完成的医院物业服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满分10分。 2、在上述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业绩中,如单个业绩中同时包含保洁、运送医辅、机电运行维修、绿化养护四项服务的,每个业绩再另外加1分,最多加5分。 注:1)以上业绩可以为已履约完毕的或正在履约的项目,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 须同时提供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正在履约业绩须另提供正在履约证明材料(如业主单位出具的正在履约证明),已完成业绩须另提供已完成证明材料 (如验收证明材料或业主单位出具的已完成证明等)。 | 0-15分 |
(4)投标人荣誉
投标人荣誉 | 2022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 1、投标人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劳动关系类或劳动保障类荣誉的,地市级及以上的,得3分,满分3分; 2、投标人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类荣誉的,地市级及以上的,得3分,满分3分; 注: (1)针对第 1-2项,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为评审依据 (投标人所服务项目的业主单位针对投标人提供的物业服务出具的荣誉不予以认可)。 以上材料须能体现出投标人名称、获奖时间,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同一表彰或荣誉同时满足上述多项要求的,仅计一次分。 | 0-6分 |
(5)其他人员配备
其他人员配备 | 1、拟派环境部主管(3人): 具有二级及以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中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的, 每提供1人得1分,本小项满分3分; 2、拟派工程部主管(1人) (1)具有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或低压电工作业)的得1分; (2)具有二级(技师级)及以上智能楼宇管理员(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1分; (3)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A或A4)证书的,得1分; 3、拟派医辅部主管(1人) 具有卫生类专业初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得1分; 4、拟派其他人员(除项目经理、环境部主管、工程部主管、医辅部主管外): (1)具有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每提供1人得0.5分,本小项满分2分; (2)具有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的,每提供 1 人得1分,本小项满分1分; (3)具有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的,每提供1人得1分,本小项满分2分。 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上述人员的以下材料: (1)上述证书扫描件; (2)关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智能楼宇管理员(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均需另外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提供的不得分; (3)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名单(格式自拟),上述项目经理、环境部主管、工程部主管、医辅部主管不得兼任。 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即可)的社保证明材料, 其中投标人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一个月社保材料即可,社保证明材料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针对上述第4项,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仅计分一次。 | 0-12分 |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评分表中新增“履约评价”项评分内容:
履约评价 | 上述经评委认可的投标人业绩中,如投标人提供业主单位良好(满意)及以上履约评价的,每提供一个业绩的得1分,满分5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评价证明材料(业主单位公章或业主内部主管部门盖章均予认可)。 | 0-5分 |
3、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11月05日11:00;
4、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11月05日11:00;
5、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7号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淝河镇鱼梁路2号
联系方式:0551-63621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