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漯河市郾城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4.1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勘测设计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郾采磋商采购-2025-28 | |||||||||||
2、项目名称:漯河市郾城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4.1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勘测设计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27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27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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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漯河市郾城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4.1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实施计划编制、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及与本项目设计相关的其他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5.2.服务要求:合格; 5.3.编制周期:15日历天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6、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须具备水利行业(灌溉排涝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查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企业近半年内为其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社保的证明); 3.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附件4,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下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 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8月11日 至 2025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08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s://ggzy.luohe.gov.cn/bidweb/),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2、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应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上传登记,并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 3.“企业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认证办理” 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代理费用的收取 收取方式:由成交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收取标准:参考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 号)文规定的计费方式,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漯河市郾城区农业农村局 | |||||||||||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辽河路1010号 | |||||||||||
联系人:曹先生 | |||||||||||
联系方式:0395-618000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138号(英协花园)37幢1单元22层2203号 | |||||||||||
联系人:吕女士 | |||||||||||
联系方式:1983959106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吕女士 | |||||||||||
联系方式:1983959106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