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人民医院一站式服务中心、健康体检科等装修改造项目吴忠市人民医院一站式服务中心、健康体检科等装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WZ)001114
项目编号: SHXD2025ZC第46号
项目名称: 吴忠市人民医院一站式服务中心、健康体检科等装修改造项目吴忠市人民医
院一站式服务中心、健康体检科等装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元): 2198663.42
最高限价(如有): 2198663.42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一标段:一站式服务中心装饰改造 一标段:一站式服务中心装饰改造 装修工程
1 改善患者就医体验,优化就诊服务流程,提供优质、便捷、高效及安全的诊疗服
务,拟对门诊一楼大厅业务用房改造为患者一站式服务中心。(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431275.04
二标段:健康体检科装饰改造 二标段:健康体检科装饰改造 装修工程
1 为提升医院健康体检服务水平,改善就诊环境,为吴忠及周边地区健康体检人群
提供轻松、舒适、愉快的健康体检氛围,同时优化体检流程,拟对医院健康体检科进行装
饰装修改造。(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837388.38
三标段: 院内其他改造 三标段:院内其他改造 装修工程 1 院内其
他采购项目采用先确定实施单位,后由实施单位按照采购人图纸或采购人要求实施具体单
项改造项目。 采购人院区内单项造价 100 万元以内(不含 100 万)的各类基建维修、
改造工程,具体包括以下范围: ①院区业务用房等公用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修缮、 装修、
改造项目,预计需要进行老年医养照护中心室内装修及淋浴间改造、支气管镜室改造、胃
镜室改造; ②院区内现有场地、管道、道路、围墙、绿化景观改造、水、电(高压10 千
伏以下)、气、暖等及相关公共设施等的修缮、改造项目; ③消防、排风排烟改造等。
④其他零星维修、改造工程。(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930000.00
数量合计: 3 预算合计: 2198663.42
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30日历天;二标段:50日历天;三标段:服务期:1年。 工期:
单个项目工期以具体项目内容单独设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
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产品采购品目清单按照《关
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
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
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
①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 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
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
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
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
2022〕275号)规定,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或采购包,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应给予小微企业4%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 ③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④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
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自然人无须提供以上声明函
)。 (4)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
2021〕10号),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自主确定是否采用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自主选择金融机构、融资方式等,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信
用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
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
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
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
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
相应的证明材料);(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若不提
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
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
件截止日网查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
承诺书)。(8)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须按照要求提供《中小
企业声明函》; (9)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
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0)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7-01 23:46:31 至 2025-07-08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
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7-14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
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五、开启
时间:2025-07-14 09:00:00(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
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