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铁路运输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开远铁路运输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bed5b021-fe92-477e-989d-0db59bf17897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bed5b021-fe92-477e-989d-0db59bf17897 | ||
| 建设规模: | 总投资概算5675.5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796.40万元。bed5b021-fe92-477e-989d-0db59bf17897 |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10-23 17: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云南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871-64320979 |
| 备注: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 2.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及邮寄服务。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开远铁路运输法院 | 经办人: | 刘星 |
| 办公电话: | 0873-7235663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冠睿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张振荣、刘晓云、杨益鑫、吴翊、王国玺 |
| 办公电话: | 0871-65511241 | 移动电话: | 13033349930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GC530000202500362001001 |
| 标段名称: | 开远铁路运输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10-30 17: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1-13 09:00 |
| 开标地点: | 二楼网上开标室8号(投标人不到现场)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5675.51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完成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工程验收、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及保修、工程质量安全及投资控制、合同及信息管理等工作。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红河州开远市经济开发新区物流园内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2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在云南省内的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换发全国统一电子证书的通知》的要求,在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上应有使用用途。)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同时满足:(1)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且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不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提供证书扫描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5年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无在建项目的相关承诺)。 |
| 业绩要求: | / |
| 其他: | 1.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在云南省内的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换发全国统一电子证书的通知》的要求,在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上应有使用用途。) 3.人员要求: 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同时满足:(1)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且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不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提供证书扫描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5年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无在建项目的相关承诺)。 3.2设计项目负责人(设总):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证书扫描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5年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3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不得为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证书扫描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5年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无在建项目的相关承诺。 3.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提供证书扫描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5年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5投标人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投标人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无挂证行为承诺书。若存在挂证行为的,一经查实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证书有关情况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s://***/home%EF%BC%8C%E5%85%A8%E5%9B%BD%E5%B7%A5%E7%A8%8B%E8%B4%A8%E9%87%8F%E5%AE%89%E5%85%A8%E7%9B%91%E7%AE%A1%E4%BF%A1%E6%81%AF%E5%B9%B3%E5%8F%B0https://zlaq.mohurd.gov.cn/%EF%BC%8C%E4%BD%8F%E6%88%BF%E5%9F%8E%E4%B9%A1%E5%BB%BA%E8%AE%BE%E8%A1%8C%E4%B8%9A%E4%BB%8E%E4%B8%9A%E4%BA%BA%E5%91%98%E5%9F%B9%E8%AE%AD%E7%AE%A1%E7%90%86%E4%BF%A1%E6%81%AF%E7%B3%BB%E7%BB%9Fhttps://rcgz.mohurd.gov.cn/%EF%BC%8C%E5%90%84%E7%9C%81%E5%B8%82%E5%8C%BA%E8%A1%8C%E6%94%BF%E4%B8%BB%E7%AE%A1%E9%83%A8%E9%97%A8%E5%AE%98%E6%96%B9%E7%BD%91%E7%AB%99%E6%9F%A5%E8%AF%A2%EF%BC%89%E3%80%82%3Cp%3E 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须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开标截止的会计报表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信誉要求: (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EF%BC%89%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F%BC%88%E7%94%B1%E6%8B%9B%E6%A0%87%E4%BA%BA%E6%88%96%E6%8B%9B%E6%A0%87%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5%9C%A8%E5%BC%80%E6%A0%87%E7%BB%93%E6%9D%9F%E5%90%8E%E8%BF%9B%E8%A1%8C%E6%9F%A5%E8%AF%A2%E5%B9%B6%E5%B0%86%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6%88%AA%E5%9B%BE%E6%8F%90%E4%BA%A4%E8%AF%84%E6%A0%87%E5%A7%94%E5%91%98%E4%BC%9A%E5%AE%A1%E6%9F%A5%EF%BC%89%EF%BC%9B%3Cp%3E (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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