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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春县农产品集中加工区-鹏溪美苑小区供配电工程的中标结果公告 NEW 中标结果公告

泉州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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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春县农产品集中加工区-鹏溪美苑小区供配电工程已由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闽发改备[2023]C10019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永春农垦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永春农垦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蓬壶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398.6884万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其他(房建)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永春县农产品集中加工区-鹏溪美苑小区供配电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0kV电源进线(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及其工井管道)、配电室,公共计量间(站房设备基础、公共应急部分、风机电照系统、规范化建设等)、一户一表低压线路(低压配电系统的配电箱、表箱、电缆、桥架通道、楼层竖井接地系统)、通信自动化、充电桩(表箱、电缆、管道通道)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 号)的规定,110 以下千伏送变电工程,本项目工程造价398.6884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试行)》的规定:单项工程合同额<400万元属于小型送变电工程,本项目工程造价398.6884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986884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不低于叁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应具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施工许可证,类别为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的资质并满足(闽电监资管〔2012〕134 号)《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不适用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不适用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不适用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不适用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适用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适用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24日16时00分2025年04月29日17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5月6日17时00分00秒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一标段79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泉发改规〔2024〕5号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需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详见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让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不适用于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且投标保证金仅限使用现金形式提交,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5月0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EF%BC%89%3C/u%3E%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div%3E%3Cp%3E%3C/p%3E%3Cp%3E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永春农垦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蓬壶镇工业区19号办公大楼一楼,邮编:3626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5-23822458,传真:/

联 系 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晋江市梅岭街道长兴路617号报业小区(汇智商务中心)1幢406单元,邮编:362200

电子邮箱:263977124@qq.com

电话:13799878720、15259776056,传真:0595-85630536

联 系 人:杨志彬、张挺、陈建珠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2213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环城路116号

联系电话:0595-23884054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永春县八二三中路22号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595-2388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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