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师安集海水库、安集海二库、洪沟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已由兵团水利局以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第八师石河子市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6608004004250251001001 | 第八师安集海水库、安集海二库、洪沟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 | 根据现状调查、安全检测、安全复核和安全评价,按照《大坝安全评价导则》及地方水利部门要求,编制完整的安全评价报告,并通过主管部门评审通过全过程服务。 | 3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且应具备水利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及所在单位在开标前近一年内连续缴纳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4.类似业绩: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具有类似业绩不少于一项,(投标人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业绩:近三年(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不少于一项(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
5.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未满年度要求新成立的企业,以企业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投标单位成立不足1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网站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八、其他说明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十、监督部门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第八师石河子市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辰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石河子东一路60号 | 地 址: | 新疆石河子市城区天山路44小区14栋C8号 | |||||
联 系 人: | 张金宝 | 联 系 人: | 陆月丽 | |||||
电 话: | 18699307169 | 电 话: | 13119932786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