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业务能力提升和咨询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招标编号:0615-254406191116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业务能力提升和咨询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615-254406191116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单一来源。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19万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围绕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业务能力提升需求,提供业务指导和专家咨询的专项服务,助力天津市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更好服务天津市经济发展。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应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供应商应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记录(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社会保险交纳记录((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说明(供应商自行编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供应商有能力履行其服务和义务所做出的书面承诺书(供应商自行编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单一来源采购开标会,若为法人参加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会议,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均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3日09时00分00秒---2025年11月26日16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3日-2025年11月26日 09:00-12:00,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在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405室)获取。 (2)现场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交纳文件费后,文件售出。 (3)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售价:售价300元/本,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7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2025年11月27日9:30在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601开标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7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2025年11月27日9:30在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601开标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2号中电科(天津)创新园2号楼
联系人:顾珍珍
电话:022-2376880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联系人:赵健、田赛超、王宇婳、华鑫
电话:022-27230193
电子邮件:titc06@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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