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国际教育科创园区运动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KG-JS-202505018)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航空港国际教育科创园区运动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05万元,招标人为郑州临港高教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郑州航空港国际教育科创园区运动场地项目,运动场地占地面积约18240平方米,
包含1个300米标准操场跑道,4个标准篮球场,1个网球场地,1个排球场场地,1个篮羽
混合场地以及综合活动场地,并考虑有管理用房、商业外摆集装箱、临时卫生间、运动设施
等。以上所有功能需要场地围合封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航空港国际教育科创园区运动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郑州航空港国际教育科创园区运动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
营业执照。
南3.2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应具有建设行政
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施工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具有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度、2022
年度、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以注
册时间为准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人员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
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提
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
3.4.2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国家二级
注册人员查询信息)。
注①上述负责人均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
关证书扫描件及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
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
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
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③设计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兼任。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没有财产被接管、冻
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没
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2年06月19日-投标截止
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5.2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
》中,《,-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投标人名称(省份默认全部)查询
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输入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法定代表人、设计负
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
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
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5.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
市(2024)5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
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
全国和河南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若投标人为联合体,
涉及资质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查询),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
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
注:①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信誉要求中3.5.1、3.5.2、3.5.3要求。
②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
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
(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
年10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
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
供养老保险证明,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
3.6.2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
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指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
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
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
人需出具声明函)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联合体成员数量≤2家,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一成员。
3.7.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7.3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
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
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3.7.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特别提醒:
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
考虑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
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
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
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30日00时00分到2025年06月06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06日,登陆“郑
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
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
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平台操作手册及
相关文件合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9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协调推进办公室)以2505-410173-04-01-67979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
标人为郑州临港高教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郑州航空港国际教育科创园区运动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国际教育科创园区运动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
2.2项目编号:HKG-JS-202505018
2.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航空港区工业十路与梁州大道东北角。
2.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郑州航空港国际教育科创园区运动场地项目,运动场地占地面积
约18240平方米,包含1个300米标准操场跑道,4个标准篮球场,1个网球场地,1个排
球场场地,1个篮羽混合场地以及综合活动场地,并考虑有管理用房、商业外摆集装箱、临
时卫生间、运动设施等。以上所有功能需要场地围合封闭。
2.5招标范围:
(1)设计工作: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运动场地总体设
计(包含场地整体强排及场地室外管网)、场地构造做法、绿化种植、给排水设计、电气设
预算,并根据项目进度完成对应设计汇报、评审。
(2)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设计内容的运动场地整体的施工、设备设施采购、其他
附属工程等工程施工总承包,直至峻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承
包人需配合发包人要求的其他工作等。
2.6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和招标人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工期:60日历天(其中:设计15日历天,施工45日历天)。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9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
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应具有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
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申级资质。
3.2.2施工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具有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度、2022
年度、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以注
册时间为准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人员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
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提
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
3.4.2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国家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注册人员查询信息)。
注①上述负责人均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
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以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身份兼任(提供承诺书)。②提供人员相
关证书扫描件及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
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10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
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
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
容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兼任。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没有财产被接管、冻
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没
2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2年06月19日-投标截止
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5.2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输入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法定代表人、设计负
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
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
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5.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
市(2024)5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
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
全国和河南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若投标人为联合体,
涉及资质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查询),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
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
注:①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信誉要求中3.5.1、3.5.2、3.5.3要求。
②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
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
(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
年10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
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
供养老保险证明,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
3.6.2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
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指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
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
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
人需出具声明函)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联合体成员数量≤2家,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一成员。
3.7.3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
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
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3.7.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特别提醒:
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
考虑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
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
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
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06日,登陆“郑州航空港
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
合集》。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综合考虑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
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
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19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
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
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
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
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
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临港高教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10号楼
联系人:靳老师、陈老师
电话:0371-8530069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联系人:段明涛、花海燕、乔天麒
电话:0371-68865936
邮箱:xingdadailibu@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628室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71-86199628
邮箱:szjshbjjgc@163.com
2025年05月29日
八、监督部门
比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临港高教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10号楼
联系人:靳老师、陈老师
电话:0371-8530069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
路南)
联系人:段明涛、花海燕、乔天麒
电话:0371-68865936
电子邮件:xingdadailibu@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乔天鹿其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南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