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三章第三款资格审查内容 |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未满一年、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2024年资信证明。 |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未满一年、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2025年资信证明。 |
2 | 开标时间 | 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08月13日13点 30分前。 | 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08月18日10点00分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