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ZX1Z2611937 | 项目名称 | 兆邦基商务大厦(兆邦基IBO) |
| 起始日期 | 2026年09月30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6年10月31日 17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其他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路3071-1号 |
| 装修情况 | 其他(公区精装,套内毛坯) | 面积/数量 | 27205.00平方米 |
| 权属情况 | 权属证明 | 资产性质 | 办公类 |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
招租信息
|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否 | 出租期 | 15年 |
| 免租期 | 12个月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5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60元/月 |
| 租金的递增 | 自第4个合同年开始租金每3个合同年递增5%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餐饮,食堂,酒店,医疗,银行,农贸市场,会所,影(剧)院,展厅,商业综合体,文化传媒,百货商超,教育培训,休闲娱乐,文体活动,美容美发,服饰鞋包,咨询服务,电器通讯,汽修美容,家具建材,金融保险,旅馆业建筑,研发办公,写字楼,办公 |
| 履约条件 | 1.该物业不允许转租、分租。2.承租方应按时足额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确保支付及时、准确,避免逾期产生的违约风险。3.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对租赁区域进行拆除、装修或对物业公用设备设施及公区美陈做升级改造的,装修改造方案须报出租方、消防等有关部门审批合格,并办理施工报建手续后(法规规定可不报建的除外)方可实施,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须保证装修改造后的物业合法合规。装修结束后,承租方必须按行政部门规定时间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批文、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并向出租方备案后,方可进场经营。物业使用期间的人身、财产、消防等安全事宜由承租方负责。4.证照办理:在物业使用前,承租方需自行承担费用,按照政府相关要求办理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所需的各类证照和批文,保证合法合规经营;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证照办理,均以申办时相关职能部门的现行政策及实际要求为执行依据。5.消防安全: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定期组织消防演练,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6.保险责任 :承租方需承担租赁期间的财产保险及公众责任险,确保场地、设备及人员安全,并承担相关费用;就经营中特殊情形,结合实际需要,甲方有权进一步追加专项保险、活动安全方案报审等多重风险防范措施。8.租赁保证金:承租方须按照租赁期首年首月月的租金标准的3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缴纳租赁保证金,用于担保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履行合同义务,租赁期满且承租方无违约行为时,出租方将按约定退还,如中途退租不予返还。9.装修保证金: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并按规定须报有关部门审批的,还应由承租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承租方须按照首年首月租金标准的3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缴纳装修保证金,用于担保承租方在装修期间履行合同义务,承租方装修完毕,取得政府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并正式开业后,在承租方无违约行为时,出租方将按约定退还;否则,出租方有权不予退回装修保证金,并有权解除合同。10.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最终以签署的合同内容为准。 | ||
| 其他补充说明 | 1.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报名前,应自行对标的物业进行独立的、充分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当前租赁状况、装修情况等,并应全面、仔细阅读并理解全部招租公告、竞价须知、拟签订的租赁合同(如有提供)等交易文件。承租方理解并确认,其基于自身调查了解所做出的租赁决策及后续履约行为,均系独立判断的结果。因承租方未进行充分核查或理解偏差所导致的任何风险、损失或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2.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即视为已对标的物业查验、知悉了解并无条件接受物业的全部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意向承租人明确承诺,在成为承租人后不以标的物业存在瑕疵为由,拒付、扣减租金/费用,或要求出租方(或招租交易机构)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3.承租方应在出具《成交通知书》之日起,按照招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含补充协议)。若因承租方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拒绝签约,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及深圳联交所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且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将该物业再行招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或赔偿责任。4.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联交所报名、竞价、成交等交易环节中通过意向承租申请书、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等书面文件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招租底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招租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5.招租交易机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负责本次招租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出租方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标的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标的物业是指招租人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标的物业的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6.保证金处置:(1)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2)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出租方同意在租赁合同签订后,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余额转付出租方作为租赁保证金,如招租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或租赁保证金的,承租方须另行补足(如招租保证金高于应支付交易服务费或租赁保证金的,超出部分原路无息退还至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交易方式 | 综合评审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线下洽谈。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30个自然日。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线下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分支机构,注册资本实缴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2.意向承租方2023年1月1日至公告截止日,曾承接过同档次或以上项目,并可提供过往同档次或以上项目经营业绩合同。3.意向承租方无失信不良信用记录,不得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完整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报告[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链接])。4.意向承租方不得为个人,不接受小额信贷类型企业报名。。5.意向承租方提供租赁保证承诺函:(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全面知悉项目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目前租赁及使用情况、租赁面积、功能区分、结构型式、空间尺寸、房屋朝向、装修及设施设备等实际情况);(2)意向承租方承诺承租方保证能够按照招租文件的内容要求,中标后,按规定期限完成租赁合同签署及开业筹备,顺利开业,保证函需要加盖公司公章。6.其他要求(提供承诺函):(1)本项目不允许转租、分租;(2)意向承租方在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未遭受行政处罚且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行政处罚,未涉嫌刑事犯罪,且没有被纳入任何违法或失信名单。不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失信行为;(3)意向承租方承诺本次响应不存在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4)意向承租方承诺公司及法人代表在近3年内从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无行贿犯罪记录;(5)意向承租方承诺如有以下行为,视作不符合本项目响应条件:承租方与深圳市佳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自2023年以来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或正与深圳市佳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进行诉讼、仲裁、正处于其他的纠纷化解程序中;或在深圳市佳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履约评价为不合格或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承租方将不被招租人接受。7.该物业不允许联合承租。 |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31日 17时00分00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500000 | ||
| 收款信息 | 户名:凯莱世纪(深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37080100101312315开户行:兴业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6年10月31日 17时00分00秒 | ||
出租方信息
| 出租方名称 | 深圳市佳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出租方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深南东路123号百货广场大厦中庭P层 |
| 业务咨询人员1 | 莫经理 | 业务咨询电话1 | 13686826992 |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深南东路123号百货广场大厦中庭P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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