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招标编号:MGSZB2025-1100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
一、招标条件
本内乡县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0000万元,招标人为河南衡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内乡县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内乡县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
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营业执照: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
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根据各自分工满足相应的资质即可。
3.1.3主要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且项目经理必须注册于本单位,并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且同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含)
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必须注册于本单位,并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
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提供)。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为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人员)。
注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项目经理可同时兼任施工负责人。
3.1.4投标人自2022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新能源施工或类似设计
业绩(含EPC项目)(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
意一方满足即可)
3.1.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以来经审计的
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即投标人提供相应年份的
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
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1.6信誉要求;
(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的申请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e.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申请人。】(查询日期从发布之日起)。(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4)联合体各方自招标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如联
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1.7其他要求:
(1)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
料: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全体成员总数≤2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
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
合同的全面履行: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7)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必须予以认可。)
3.3本项日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01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0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2日09时30分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
手机: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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