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赛麟-2025年涉外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苏赛麟-2025年涉外法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NTGC2025072906(JT104)
最高限价:本项目采取诉讼基础费用加风险代理提成计价,其中诉讼基础费用的限价30万美元,实行风险代理提成计价的部分限价为诉讼追索到账赔偿额的35%。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项目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项目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在中国司法行政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执业许可的律师事务所,并具备在美从事诉讼业务的资格和能力(如在美有律师事务办事分支机构或在美有律师事务稳定的合作机构)。
若供应商不具备在美从事诉讼业务的资格和能力的,采购人允许供应商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是中国司法行政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执业许可的律师事务所,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独立在美从事诉讼业务的资格和能力(如取得在美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
(2)组成联合体的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3)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权利义务;
(4)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2、供应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单位)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以来)在美国办理过至少五起财产索赔诉讼并获得胜诉的案件(须提供载有承办律所信息的生效法律文书,若法律文书为外文的须附中文翻译件)。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应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且执业年份不得少于10年。
4、拟投入本项目的律师团队中至少须有一名成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该名成员应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委派)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以来)在美国办理过三起争议标的在50万美元以上的财产索赔诉讼并获得胜诉的案件(须提供载有承办律师信息的生效法律文书,若法律文书为外文的须附中文翻译件)。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9日至2025年8月4日,请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国企采购”模块中将该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附件下载。采购活动如有变更,均在该网站上发布,供应商自行关注。
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5年8月4日上午8:30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2025年8月4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逾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响应文件。
谈判地点:如皋市城北街道邓元社区十五组迈迈工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保证金事宜
(一)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
无。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谈判活动模式:线下谈判模式。供应商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到谈判地点参加谈判活动。
2.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谈判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谈判文件联系人或项目谈判经办人提出。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5.响应文件数量、制作及密封: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文件封面应标注正本或副本。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即可),同时在封袋上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供应商可将投标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可也分别密封,若供应商将正副本分别密封,须在密封封面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赛麟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城北街道邓元社区十五组迈迈工厂
联系人:祝海军、吴迪龙
联系电话:15190867846、1360627484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软件园6#1208室
联系人:张贤玉、史隆卿
联系方式:0513-85156010、18018426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隆卿
电话:18018426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