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张家港市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施及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施及运维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90.54万元,招标人为张家港市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采购的标的是张家港市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施及运维服务,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施及运维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施及运维服务项目:
(一)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可提供总公司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6-0908:30到2025-06-1616:30
本次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份,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7-0313:30
六、开标时间:2025-07-0313:30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CHD2025-NG027号
项目名称: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施及运维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0.54万元
最高限价:90.54万元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采购的标的是张家港市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施及运维服务,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