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引水灌溉工程信息化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厂回族自治县引水灌溉工程
,
招标人为
大厂回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项目资金
来
自
财政资金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
项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现对
本工程
信息化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主要建设内容为实施总干渠防护长度
4230
米、一分干渠防护长度
4400
米、三分干渠防护长度
6110
米、尹家沟防护长度
513
米、辛半沟防护长度
1028
米的河渠维修加固,防护长度共计
16281
米
;
实施二分干渠恢复工程
,
长度为
3947
米
;
拆除重建吴辛庄排水泵站、拆除重建韩家府及王指挥屯
2
座水闸,维修谭台、西马各庄等
24
座水闸
;
实施二分干-民族宫-三分干连通长度
2804
米、一分干-二分干连通长度
1790
米等县域内水系连通灌溉工程等。
本次招标
工程信息化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气象监测、水情监测、农情监测、视频监控、指挥中心的基础设施能力提升等相关的软硬件设备和系统以及引水灌溉信息系统建设、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安全保障体系等相关的软硬件设备和系统。
2.2建设(供货)地点:
大厂回族自治县内,按甲方指定地点
2.3建设(供货)周期:
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成进场;开发、安装、调试工作按整体工程进度配合完成,直至本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
2.4标段划分:本工程信息化为1个标段
2.5
招标
采
购
设
备
的
名
称
、
数
量、
技
术
规
格
:本工程信息化系统及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资
质,
/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
应的供货能力。
3.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即跳转网页“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
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
3.
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
。
3.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不低于总预算金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份额比例不低于60%(即预算总额40%的基础上预留60%)。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
09:00
时至
2025
年
10
月
23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自行下载,并及时查
看有无澄清及修改。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5
年
11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双盲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全省远程异地评标。7.2因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特别说明如下:7.2.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7.2.2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CA数字证书为电子文件加密。7.2.3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文件不能打开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人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无效文件及澄清、唱标、开标结果等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7.2.4解密时长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解密的,视为无效文件。7.2.5招标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7.2.6下列情形视为投标文件未递交:7.2.6.1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并保存的。7.2.6.2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7.2.6.3未使用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的。7.2.6.4如因投标人丢失、损坏CA数字证书等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或无法完整导入电子开标系统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2.7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获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同时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7.3涉及到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请随时关注网站
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信息而影响其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张大超,地址:大厂县高新区创业大厦二层,电话:
0316-8836057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以及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张子甲,接收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建设南大街
150号国富大厦,联系电话:0311-67265698,电子邮件:
yiheqiye@126.com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
0316-8958370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大厂回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
|
石家庄益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和平北路 30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 563号
|
邮编:
|
0653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孟丽
|
联系人:
|
张子甲
|
电话:
| 0316-8958370
|
电话:
|
0311-67265698
|
传真:
|
/
|
传真:
|
/
|
邮件:
|
/
|
邮件:
|
yiheqiye@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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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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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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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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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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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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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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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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