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E1407000827004055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平遥县
一、招标条件
本 十九街瑶光小区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1407000827004055001),已由平遥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2406-140728-89-01-537554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有资金(自筹)招标人为 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古陶镇十九街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7087.46㎡,总建筑面积80322.1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8689.46,地下建筑面积11632.73。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十九街瑶光小区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建设内容:1幢10层住宅及配套用房、1幢15层住宅、1幢16层住宅及配套用房、5幢17层住宅及配套用房(住宅类建筑面积72948.83㎡,剪力墙结构)、1幢1层149.33㎡生活水泵房、7150.82㎡地下一层车库、出地面设施73.21㎡,以及室内外综合管线和配套设施、小区景观及硬化、非机动车停车棚、道路翻新。招标范围:1.本次招标为工程总承包,总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要求完成该项目设计(包括方案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精装公共空间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灯光和标识设计、数字沙盘设计)、工程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移交、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2.总承包人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全面管控和负责;协助办理施工图审查、预算审核及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其它工作直至通过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十九街瑶光小区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3.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资质条件:(1)设计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证。(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3.4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3.5本次投标企业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的规定。3.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次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条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工程总承包项目牵头人,约定各自拟承担的工作、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次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条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6-13 17:00至2025-06-18 17:00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7-15 09:30
递交方法:线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递交地址: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sxjz.gov.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通过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1.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 2.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8735448888
九、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1 主体库注册:请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完成主体库注册(http://jyzt.sxzwfw.gov.cn/)。完成注册后,信息隔天方可同步。9.2 CA数字证书: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咨询:电话:400-0351-858、400-0351-858。9.3 确认投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在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系统,在确认投标栏目中找到对应的项目参加投标。9.4 各有关投标人请自行选择合适电脑,登陆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sxjz.gov.cn)—下载查询—工程建设—晋中市不见面开标驱动程序及操作手册,按照操作手册安装驱动,提前进行环境检测。9.5 技术支持电话:0351-2926957。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平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电话:0354-5868066
电子邮件:pyxzjjbgs2022@163.com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