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数据局2025“数字泰州”公共数据综合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泰州市数据局
项目名称:2025“数字泰州”公共数据综合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2025“数字泰州”公共数据综合服务项目围绕公共数据生产、管理、使用全生命周期,全方位提升数据流通效率与数据供给质量,通过高质量的数据治理服务,逐步形成协调推进有力、技术体系完善、安全管理有序、制度规范健全的公共数据高质量共享应用新格局,不断增强公共数据共享应用水平,加大公共数据应用创新力度、进一步推进公共数据资源的深度开发利用,为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实现深度融合应用,全面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该项目中共涉及17家部门(单位)26个民生类、政务信息类公共数据综合服务,涵盖教育、医疗、就业、交通、住房、水利、生态环境等多个领域公共数据服务,充分发挥现有基础性平台支撑作用,防止分散、独立、封闭的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避免重复投资,进一步促进集约建设与共建共享,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4,87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2025“数字泰州”公共数据综合服务项目需依托于泰州市公共数据平台,实现全市民生类、政务信息类公共数据的数据归集、数据治理、数据共享交换、数据应用等能力,该项目中所涉及的专有服务内容均为客观要求。泰州市数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是经泰州市政府授权的全市公共数据一级授权运营主体,所投资建设的泰州市公共数据平台是全市公共数据的唯一承载平台,目前已累计归集全市65家部门(单位)的550亿条公共数据,建成包括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等五大基础库和多个专题库,具有不可替代性。如更换泰州市公共数据平台,一是系统数据迁移可能影响民生类、政务信息类公共数据应用系统运行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二是系统数据迁移工作需要按照方案制定、迁移实施、适配验证等步骤顺次推进,需要耗费较长时间,迁移过程中也极易造成数据丢失。且在迁移过程中,在一定时间内存在原系统存续、双系统并行的情况,将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同时,其他服务商未获得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无法分别实施或提供。综上所述,为保证民生类、政务信息类公共数据应用运行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原有投资,进一步促进集约建设与共建共享,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公共数据安全,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屏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以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苏财购〔2024〕179号)要求,2025“数字泰州”公共数据综合服务项目中所使用的专有技术和服务属于客观要求且具有不可替代性和独占性,必须依托泰州市公共数据平台进行实施,其他供应无法分别实施或提供。故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泰州市数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泰州市数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青年南路通江花园11号楼西侧2间门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0MACTU4PJ4N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6月26日至2025年07月03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
联系电话:0523-86897685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02号
联系电话:0523-86888033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无
联系地址:无
联系电话:无
六、附件(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