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芳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永川区市政设施服务所的委托,我公司组织对楼宇灯饰维修材料采购进行竞采采购。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内容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25540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四、采购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http://www.cqggzy.com/yongchuanweb/)”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及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
(三)提交响应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5月23日9:30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2025年5月23日10: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芳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永川区红河中路433号金融时代2号楼14楼)。
2.投标人代表到现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响应文件纸质版一式3份,不分正副本,需装订成册。响应文件需统一装入“响应文件”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封套上写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其他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http://www.cqggzy.com/yongchuanweb/)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永川区市政设施服务所
联系人:田老师
电话:023-49837800
地址:永川区渝西大道中段111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芳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老师
电话:023-49811591
地址:永川区红河中路433号金融时代2号楼14楼
2025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