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汕头市濠江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食堂承包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汕头市濠江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投标邀请
受汕头市濠江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汕头市濠江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食堂承包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汕头市濠江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食堂承包经营项目
2.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招标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4.服务期限:经营期限为二年,自合同约定之日起计(合同一年一签,根据每学期膳食委员会对食堂评价得分确定是否续签,评价得分不低于 60分方可续签)
5.本项目不设置预算金额及价格,无需进行报价,本文件所有关于报价的条款均不适用本项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 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 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 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一月份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者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 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 采购活动;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zsczxm5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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