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0124105762025601
二、合同名称:太原南站和长治东站灯箱广告投放项目(二次)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4302025CCS00044
四、项目名称:太原南站和长治东站灯箱广告投放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沁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沁县定昌镇人民路39号政府集中办公区
联系方式:18434599825
供应商(乙方):山西淳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
联系方式:1373424222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太原南站和长治东站灯箱广告投放项目(二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太原南站和长治东站灯箱广告投放项目(二次)
服务要求:(1)本次采购广告投放要在太原南站、长治东站积极宣传沁州黄小米品牌。
(2)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内容制作出符合主题且新颖、美观大方的广告作品,画面清晰、色彩纯正、文字语言规范正确、灯厢明亮无遮挡、视野效果好,达到最大化宣传作用。
(3)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点位布置、画面设计、制作及的安装等工作,并定期巡视检查,及时维护画面清洁,若出现故障须在24小时内维修恢复正常。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合格
主要标的数量:1.00
主要标的单价:599100.00
合同金额:
59.91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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