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大吴村大吴嘉苑(一号院、二号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批准实施,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大吴村大吴嘉苑(一号院、二号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2 招标编号:HLZB-2025-172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2.5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招标规模: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大吴村大吴嘉苑一号院、二号院住宅面积:261357.53㎡(其中一号院163958.78㎡2,二号院97398.75m2);地下车库面积:115800.00㎡(其中一号院73380.91m2;二号院42419.09㎡)等;
2.7 招标范围: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大吴村大吴嘉苑(一号院、二号院)包括且不限于住宅部分公共秩序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维护、公共安全防范、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地下车库的日常管理与保洁、公共绿化养护、电梯维护保养、消防设备维护保养、其他需要协调解决的物业服务项目和村委会交办的工作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2.8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2.9 质量要求:质量达到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条件: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应提供声明书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3.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应提供声明书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3.4 信誉条件: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在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时窗口会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即可)、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书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5年08月29日至2025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需发送以下资料: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须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后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扫描为PDF格式发送至邮箱:hlzb003@163.com,(发送完邮件后须联系确认邮件是否发送成功以及资料是否齐全),邮件名称统一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逾期将不再受理。待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将电子招标文件回复至投标人邮箱,请各投标人注意查收。如有遗漏自行负责,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再组织项目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项目具体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调查了解。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2025年9月18日10时00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海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7.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转载的公告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大吴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海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心怡路交汇处雅宝东方国际广场2号楼1306室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371-55894666、17737113681
2025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