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井水质净化厂设备安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沙井水质净化厂设备安装工程 | 招标项目编号 | E4501002816025307001 | ||||
招标人 | 南宁丰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南宁丰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新建一座规模为5万立方米/日的地埋式污水水质净化厂;新建配套污水提升泵站1座,规模为5000立方米/日;建设沙井大道、凤凰江南岸、同乐大道、 定秋路、沙滨路、贤明路配套污水管约4.82千米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1月3日8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5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11月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11月9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鼎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鼎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13978938.46元 | ||||||
工期 | 152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黄炳位(注册编号:桂245192001212;身份证号:452122********3632)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林心静(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3)0002953;身份证号:440922********2811);唐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1(2026)0005068;身份证号:431122********3613)【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中心幼儿园消防系统改造项目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丰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13983623.19元 | ||||||
工期 | 152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陈柠羽(注册编号:桂245151651731;身份证号:450205********0421)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韦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7)0005171;身份证号:452123********5860);何凤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1(2026)0009141;身份证号:452127********0941)【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医院消毒供应中心项目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国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13975474.37元 | ||||||
工期 | 152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刘宁(注册编号:桂245131441379;身份证号:452624********2079)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晋芳(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5)0009136;身份证号:452527********0962);苏玉燕(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1(2026)0013454;身份证号:450981********3220)【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1. 江南区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消防专项整改工程 2.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北区设备用房消防及给水加压设备工程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链接]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5535031 | ||||
附件: |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报价等的评审结论、打分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姓名应当以编码标注的方式替代)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项目负责人): (签名)
2026年11月4日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如在招标过程中出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算术误差及细微偏差,根据招标文件“澄清、说明或补正”规定修正的算术投标总价小于投标函内的投标总价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投标总价为修正后的算术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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