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美华中学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311-440103-05-01-333352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美华中学改扩建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美华中学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美华中学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 |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西村街道西增路33号,东临西增路,西临美华后街,南靠彭城东路。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地下一层、地上13层的宿舍楼,占地面积3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00平方米;新建架空运动场(含报告厅),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对美华后街5号和6号楼进行改造为宿舍楼;对智华楼、仁华楼、建华楼及校门进行改造;对校园内相关配套场所、设施进行改造工程。 | ||
| 招标内容 | 根据基础资料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范围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 | ||
| 工期(交货期) | 勘察服务期限(含外业和内业,出正式版勘察报告):总工期 20 个日历天,设计服务期限:总工期65日历天。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688.08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 5.1 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 5.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资质证书: ①5.2.1工程勘察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5.2.2工程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相应的勘察资质和设计资质要求。 注:[注释] 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EF%BC%89%E7%A1%AE%E5%AE%9A%E3%80%82%E9%A6%99%E6%B8%AF%E4%BC%81%E4%B8%9A%E9%A1%BB%E6%8F%90%E4%BE%9B%E6%BB%A1%E8%B6%B3%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8%A6%81%E6%B1%82%E7%9A%84%E7%9B%B8%E5%BA%94%E8%B5%84%E8%B4%A8%E8%AF%81%E4%B9%A6%E5%8F%8A%E5%A4%87%E6%A1%88%E8%AF%81%E6%98%8E%E8%B5%84%E6%96%99%E3%80%82%3Cp%3E 5.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5.4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勘察企业信息录入办理指引》https://***/zjyw/xyjs/content/post_10168477.html%E3%80%81%E3%80%8A%E5%B9%BF%E5%B7%9E%E5%B8%82%E4%BD%8F%E5%BB%BA%E8%A1%8C%E4%B8%9A%E4%BF%A1%E7%94%A8%E7%AE%A1%E7%90%86%E5%B9%B3%E5%8F%B0%E8%AE%BE%E8%AE%A1%E4%BC%81%E4%B8%9A%E4%BF%A1%E6%81%AF%E5%BD%95%E5%85%A5%E6%8C%87%E5%BC%95%E3%80%8Bhttps://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9116013.html%EF%BC%89%3Cp%3E 5.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资格,需提供2025年10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 5.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和2家勘察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主办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签字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即视作符合要求。 (3)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个资质的,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个资质类别的成员单位;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7 信誉要求: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5.8 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人声明》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资格,需提供2025年10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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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EF%BC%89%3C/p%3E%3Cp%3E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11月27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18日 14时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18日 14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18日 14时0分 | 开标地点 | 20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EF%BC%89%3C/td%3E%3Cp%3E | ||
| 招标人 |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邓先生 | 联系电话 | 81546011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胡工 | 联系电话 | 02086673560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81561896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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