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区第八中心小学保安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Z-GK-2025066
项目名称:福州市仓山区第八中心小学保安服务采购
项目预算金额:36.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招标项目一览表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合同包项目名称技术参数内容服务期限预算投标保证金
1福州市仓山区第八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2年(2025年9月1日3600007200心小学保安服务采购三章”招标内容及要至2027年8月31日)项目求”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年(2025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或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由于2018年8月1日起检察机关不再提供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查询,如投标人无法开具无行贿犯罪告知函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说明或承诺函(格式自拟)。(7)信用信息查询: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11)特定条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2)①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3日至2025年05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招标公告时间为准,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未提供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1)现场获取:直接填写《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并提供报名材料。(2)通过邮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完整填写《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同时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发邮件至我司(均须加盖公章),未达到以上要求者,不予办理。具体流程:①邮件递交材料。投标人邮件递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上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②材料审核。15时前提交报名材料,一般在当天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15时后提交的,第二个工作日12时前告知。逾期末收到审核结果的,请主动联系采购机构。审核未通过的,请在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内重新提交。
报名时间以获取招标文件费用到账时间为准。
售价:¥2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机:18618387645
邮箱:bjgxj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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