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JCR2025-136(蓬江2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以及《江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受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编号为JCR2025-136(蓬江2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计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计价结算单位为元):
(一)基本情况:江门市JCR2025-136(蓬江21)号地位于江门市蓬江区育德街与天沙河交叉口东北侧,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出让建设用地面积67541.13平方米,宗地是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的“三旧”改造项目用地。具体红线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起计日为交地确认书确定的交地日。
(二)规划条件:1.严格按江自然资设字〔2025〕4号文要求执行,其中:1<>
2.全装修要求。建设的全装修住宅面积比例不得低于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50%。
3.项目规划建设方案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防办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0〕27号)第三条第一款“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3米(或者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的”要求的,防空地下室可以易地建设。
4.其他要求。按地块规划条件的要求实施。
二、报价/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以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增价幅度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设有挂牌底价。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73701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4741万元,最低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0万元/次,竞买保证金可抵作成交款。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宗地属于房地产开发用地,不接受个人申请竞买。竞买人需提交符合自有资金购地要求的证明材料。禁止存在闲置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土地竞买。
申请竞买人在进入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申请竞买人(含联合申请的)拟在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交易系统报名时,勾选“成立新公司”,并按交易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五、竞买要求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实施。竞买人参加网上报价/竞价活动务必遵循以下流程:1.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注册账户;2.进入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激活交易系统账户;3.通过网上申办方式或到数字证书江门办理点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并绑定交易系统账户;4.提交竞买申请;5.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6.须使用CA数字证书验证后进入交易系统报价/竞价。
六、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27日;
(二)竞买申请时间: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9日17时;
(三)交纳保证金时间: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0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1日9时30分;
(五)网上限时竞价时间:2025年10月11日9时30分起。
七、成交确认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以先网上报价/竞价,后核验竞买资格、确认成交的程序进行。网上报价/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具体流程详见本次《交易须知》。
八、合同签订要求
竞得人必须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竞买保证金(定金)。
九、出让价款支付时间与方式
(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地价款。
(二)分期支付。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按成交价款的50%缴交首期款,第二期在2025年11月30日前缴交成交价款的10%,余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缴清。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执行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三)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逾期60日仍未付清成交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及已支付的土地成交价款。
(四)竞得人须在成交价款外按税法有关规定支付契税。
十、土地移交
(一)移交条件:该用地属于“三旧”改造项目用地,用地范围权属清晰无争议,补偿落实到位。用地范围内的现状地上临时建筑物权属清晰无争议,补偿落实到位,竞得人可临时保留使用,也可自行处置。由政府负责协调供电部门依规划对地块内现状架空高压线落地铺设,确保2026年12月底前完成。
(二)移交时间:地块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移交给竞得人使用。
(三)移交方式:江门市自然资源局按现状在约定时间移交,并与竞得人签订交地确认书。出让人对移交土地时间有调整,应在到期日10日前书面通知竞得人;竞得人对接收土地有异议,应在到期日前书面向出让人提出。在约定移交土地时间到期后,竞得人不签订交地确认书又不提出书面异议的,视同竞得人已同意按约定移交时间和条件接收土地。
十一、建设进度要求
(一)地块在交地(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土地闲置的,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规定处理。
(二)成交价款不包含地下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作商业用途使用的部分,须按规定补交地价。
十二、资料获取及联系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相关挂牌文件,有意竞买人可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下载并请认真阅读。
CA数字证书咨询:0750-3412454;
网上交易系统咨询:0750-3509004;
交易业务咨询:0750-3509189,3509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