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河南阳光龙睿新能源有限公司无人物流车项目设计开发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河南阳光龙睿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河南阳光龙睿新能源有限公司无人物流车项目设计开发
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5-283
3.招标范围:河南阳光龙睿新能源有限公司无人物流车项目设计开发,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竞品分析、创意设计、CAS、油泥模型制作、A面、总体设计、工程分析、各系统设计、仿真计算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有关要求)。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项目策划及造型开发、工程数据开发并确保通过甲方验收;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配合甲方完成工程样车开发及生产准备。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满足产品上市时目标地区法规。
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无人物流车项目设计开发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承诺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50万元的整车产品(整车产品指主要内容至少同时包含造型、总布置、车身、底盘、动力、内外饰、电器或电气)设计(或开发)经验。
注:投标文件须提供加盖甲乙双方公章(或合同章)的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如合同无法体现合同金额或主要内容,还需提供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成交),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2年10月15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EF%BC%89%E6%9F%A5%E8%AF%A2%E7%9B%B8%E5%85%B3%E4%B8%BB%E4%BD%93%EF%BC%88%E5%90%AB%E4%BC%81%E4%B8%9A%E3%80%81%E4%BC%81%E4%B8%9A%E6%B3%95%E5%AE%9A%E4%BB%A3%E8%A1%A8%E4%BA%BA%EF%BC%89%E6%9C%AA%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7%9B%B8%E5%85%B3%E4%BF%A1%E6%81%AF%EF%BC%9B%E8%8B%A5%E4%B8%8A%E8%BF%B0%E5%AF%B9%E8%B1%A1%E6%9C%89%E4%B8%80%E4%B8%AA%E6%88%96%E4%B8%80%E4%B8%AA%E4%BB%A5%E4%B8%8A%E5%AD%98%E5%9C%A8%E5%A4%B1%E4%BF%A1%E8%AE%B0%E5%BD%95%E7%9A%84%EF%BC%8C%E6%8B%92%E7%BB%9D%E5%85%B6%E5%8F%82%E4%B8%8E%E6%9C%AC%E6%AC%A1%E6%8A%95%E6%A0%87%E6%B4%BB%E5%8A%A8%E3%80%82%E6%9F%A5%E8%AF%A2%E6%97%B6%E9%97%B4%E4%B8%BA%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4%B9%8B%E6%97%A5%E5%90%8E%EF%BC%8C%E6%8A%95%E6%A0%87%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5%89%8D%EF%BC%8C%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9%9C%80%E6%98%BE%E7%A4%BA%E6%97%B6%E9%97%B4%E3%80%82%3C/p%3E%3Cp%3E
注:对于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5日,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82/%EF%BC%89%E2%80%9D%E7%BD%91%E7%AB%99%EF%BC%8C%E5%AE%8C%E6%88%90%E2%80%9C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A%9E%E7%90%86%E2%80%9D%E5%8F%8A%E2%80%9C%E5%B8%82%E5%9C%BA%E4%B8%BB%E4%BD%93%E4%BF%A1%E6%81%AF%E5%BA%93%E7%99%BB%E8%AE%B0%E2%80%9D%E5%90%8E%EF%BC%8C%E5%87%AD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F%82%E4%B8%8E%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8%8B%E8%BD%BD%E7%AD%89%E4%BA%A4%E6%98%93%E6%B4%BB%E5%8A%A8%E3%80%82%3C/p%3E%3Cp%3E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82/%EF%BC%89%E9%80%92%E4%BA%A4%EF%BC%88%E4%B8%8A%E4%BC%A0%EF%BC%89%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F%BC%8C%E6%8B%9B%E6%A0%87%E4%BA%BA%E5%8F%8A%E6%8B%9B%E6%A0%87%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5%AF%B9%E4%BB%BB%E4%BD%95%E8%BD%AC%E8%BD%BD%E4%BF%A1%E6%81%AF%E5%8F%8A%E7%94%B1%E6%AD%A4%E4%BA%A7%E7%94%9F%E7%9A%84%E5%90%8E%E6%9E%9C%E5%9D%87%E4%B8%8D%E6%89%BF%E6%8B%85%E4%BB%BB%E4%BD%95%E8%B4%A3%E4%BB%BB%E3%80%82%3C/p%3E%3Cp%3E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阳光龙睿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黄海路与梅河路交叉路口往西约250米1号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580101436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联 系 人:段明涛、乔天麒
电 话:0371-68865936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5516928206
邮 箱:wangyu@sundregroup.com
2025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