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张家港河流域新桥镇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名称)江阴市张家港河流域新桥镇水环境治理工程(排污口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检测)(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WXJY202610008-X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阴市张家港河流域新桥镇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江阴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江阴市张家港河流域新桥镇水环境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澄数投〔2025〕43号)”、“关于江阴市张家港河流域新桥镇水环境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澄数投〔2026〕3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阴市新桥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江阴市新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阴市张家港河流域新桥镇水环境治理工程(排污口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检测)(标段名称)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设计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江阴市张家港河流域新桥镇水环境治理工程(排污口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检测)
2.2 建设地点:江阴市新桥镇域内
2.3 工程类型:勘察设计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包括:(1)对新桥镇域张家港河流域范围内市政雨、污水管道实施“四位一体”排查;(2)排污口综合整治工程:对华塘河、蔡港河、雷下浜三条河道上游6个地块、13条市政道路排水管网进行溯源整改,改造修复雨污水管8340m,新建检查井556座,新建截流井7座;新建排口溢流污染拦蓄设施1座及相关配套工程。最大污水管管径800mm,最大雨水管管径1000mm。工程建安费约3346.96万元。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万元):345.9655万元
2.6 招标范围:(1)勘察部分:对本项目范围内管道及构筑物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并做好需配合相关部分的报建工作及后续服务;(2)设计部分:结合市政管道“四位一体”排查成果,对三条河道上游6个地块、13条市政道路排水管网进行溯源整改,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工作;(3)检测部分:对6个区块、13条市政道路排水管网进行测绘及检测。
2.7 服务期: 20 日历天;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8.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2.8.2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下列 a、b、c资质:
a、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 [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
b、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
c、测绘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含)以上勘察资质或具有有效期内的[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由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2026年8月—2026年10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的开始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不要求;
3.3.3 拟选派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不要求;
3.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 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 / 。
☑3.4.2 其他: (1)财务要求:/;(2)信誉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诚信承诺书》中有关内容,提供投标诚信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诚信承诺书(格式)”;(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4)其他要求: / 。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担任;(2)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各自的名义单独参加本标段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4)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5)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缴纳。 特别提醒: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 CA 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如有疑问,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3.6 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7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参与投标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 11 月 5日 14 时 00 分至 2026 年 11 月 10 日 23 时 59 分。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V7.0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2 月 1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招标人:江阴市新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江阴市新桥镇新郁中路128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江阴市新华路368号南方景园121幢
联系人:倪先生 联系人:刘杰、严静
电话:0510-86126024 电话:0510-86252331
传真: / 传真: /
邮编:214426 邮编:214400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0-86071301
10.3 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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