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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北林区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实施方案补充设计项目施工

绥化市 公开招标 2025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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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北林区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实施方案补充设计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0000G25112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实施已批复,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绥化市北林区灌区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旭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绥化市北林区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绥化市北林区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实施方案补充设计项目施工

2.2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

津河灌区:津河干渠渠堤加培2段,共1.97km;六、八支渠末端防护2段,总长0.9km。建筑物11座,其中重建渠下涵3座,重建桥1座,渡槽5座(其中2座重建,2座新建,1座维修),新建溢流堰1座,重建泄水闸1座。

永安灌区:红旗干渠渠堤加培14.24km,一分干末端防护 3.2km。建筑物17座,其中新建溢流堰9座,新建过路涵2座,重建桥1座,水闸4座(维修1座分水闸(更换启闭机及闸门),重建1座进水闸,新建1座分水闸,改建1座有交通要求的节制闸),重建渡槽1座。信息化工程包括视频监控8个、广播3个、操作台1个、监控大屏1台及三支、三支半、四支闸门远控硬件更新汇入新建平台。

 幸福灌区:建筑物工程22座,其中重建过路涵5座,渠下涵2座(新建1座,重建1座),重建桥2座,重建渡槽2座,新建分水闸10座(分水闸与渡槽结合),新建节制闸 1座。

2.3建设地点:津河灌区、永安灌区 、幸福灌区。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工作内容的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

2.5计划工期 365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01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0114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6,632,116.63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近连续3个月(2025年09月-2025年11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的佐证材料),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提供信息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

3.4.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满足本项目最低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技术类职称、施工员(1人)相关专业岗位证或职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质量员(1人)相关专业岗位证或职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安全员(1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近三年企业信用基本记录核查:

A.是否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网址:http://***/index.html%EF%BC%89%EF%BC%9B%3C/p%3E%3Cp%3E

B.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网址:http://***/%EF%BC%89%EF%BC%9B%3C/p%3E%3Cp%3E

C.是否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网址:

3.6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招标文件支付时间的先后顺序为准)。

    3.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EF%BC%89%E8%BF%9B%E8%A1%8C%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3%80%81%E5%8A%9E%E7%90%86%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F%BC%8C%E4%BD%BF%E7%94%A8%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7%99%BB%E5%BD%95%E2%80%9C%E9%BB%91%E9%BE%99%E6%B1%9F%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2%80%9D%E4%B8%8A%E7%9A%84%E2%80%9C%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F%BC%8C%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F%8A%E7%9B%B8%E5%85%B3%E8%B5%84%E6%96%99%E3%80%82%E4%B8%8B%E8%BD%BD%E6%97%B6%E9%97%B4%E4%B8%BA2025%E5%B9%B412%E6%9C%8809%E6%97%A509%E6%97%B600%E5%88%86%E8%87%B32025%E5%B9%B412%E6%9C%8815%E6%97%A509%E6%97%B600%E5%88%86%EF%BC%88%E5%8C%97%E4%BA%AC%E6%97%B6%E9%97%B4%EF%BC%8C%E4%B8%8B%E5%90%8C%EF%BC%89%E3%80%82%3C/p%3E%3Cp%3E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

6.2开标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时00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EF%BC%89%EF%BC%9B%3C/p%3E%3Cp%3E

9.其他内容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接受异议的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13904898063。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绥化市北林区水务局

监督电话:0455-8237001

招 标 人:绥化市北林区灌区服务中心

地    址:绥化市北林区民和街400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84670695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旭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904898063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昌街218号5楼

电子邮箱:hljxuhui@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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