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7年湖北省烟草公司襄阳市公司物流中心卷烟货物保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根据湖北省烟草公司襄阳市公司会议纪要(襄烟纪要〔2024〕第31号)文件批准,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北省烟草公司襄阳市公司的委托,对2025-2027年湖北省烟草公司襄阳市公司物流中心卷烟货物保险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5-2027年湖北省烟草公司襄阳市公司物流中心卷烟货物保险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DHYC-2025-5;
3.本招标项目的最高限价:总价72万元、单价24万元/年,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该项目单价最高限价和总价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项目内容及要求:
①承担采购方所有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运输方式为公路汽车运输。每台每趟货物事故赔偿限额为500万元,全年运输货物总金额(含税)不超过76亿元。
②车辆行驶区域为襄阳市行政区域内,其中包含襄城区、樊城区、襄州区、老河口市、枣阳市、宜城市、南漳县、谷城县、保康县等行政区域。
③货物为卷烟制品及相关的原材料货物。
5.保险范围:
①负责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地震、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等所造成的损失;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倾覆、隧道坍塌等所造成的损失;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遭受不属于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货物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遭受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以及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而造成货物的散失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②每次事故绝对免赔以每次事故损失金额的10%或1000元计,二者以高者为准。
6.服务期限:3年。
7.项目地点:湖北省烟草公司襄阳市公司物流中心(高新区深圳工业园襄阳大道与无锡路交叉口)。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保险公司或经其授权注册登记的省、市级分支机构(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必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无保留、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投标人是分支机构的,需要提供分支机构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总公司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相关文件应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投标人需提供:(1)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明、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2)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完税证明、社会保险费应缴认定单(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文件应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36个月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2)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36个月的,自成立时间起),根据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备注:其中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路径为: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在“高级检索”里,在“全文检索”中分别输入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进行查询。)
6.有隶属关系的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同一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评审时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在评标(评审)现场通过“天眼查”、“企查查”或“爱企查”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湖北省烟草公司襄阳市公司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合同履约不良记录和“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投标。评审时以招标方现场出示的相关名单或证明材料为准。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对招标及履约有重大负面影响的状态。(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9.本项目中标(成交)后不得转包,不得分包。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5年08月28日09时至2025年09月03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2.1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请先注册(平台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发布的所有项目)。
2.2登录后查找并参与本项目,按提示完成购标申请,并点击“立即投标”进入“我要投标”界面,勾选需要参加的标包。
2.3勾选对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并选择“网上支付”,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400元/标包、平台服务费350元/标包,售后不退。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即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投标人需要发票的,可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注: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的,无法获得招标文件,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关于平台注册、登录、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业务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操作手册,或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10-86397110;咨询内容涉及应保密的项目信息的,平台不得泄露)。
五、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19日09时30分。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使用“中招联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最终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将视为放弃投标。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中招联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电子交易平台CA办理费用标准:首次CA办理费用共400元,包含智能USBkey费用50元(一次性收费,后续长期有效)及数字认证首年费用350元(按年收费,后续年度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是否进行认证交费),首次CA办理费用一经缴纳将无法退回,请各投标人谨慎考虑。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北京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进行咨询。
六、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本项目采取服务器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自行解密,服务器会自动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将自动显示在网页中。
(二)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9日09时30分。
(三)开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远程开标大厅。
(四)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步骤:
1.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的标段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同时接收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或邮寄)递交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地址:襄阳市樊城区建设路长源大厦A座1103号,收件人:张徐丽泰,电话:0710-3276956、15771005585。
3.逾期未完成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未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交易平台)将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省烟草公司襄阳市公司
地址:襄阳市前进路70号
联 系 人:周琪
联系电话:0710-3352950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建设路长源大厦A座1103号
联 系 人:张徐丽泰
电话:0710-3276956、15771005585
2025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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