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十五五”建筑与建材绿色产业生态链高质量发展战略规划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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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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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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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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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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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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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叙永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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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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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叙永县“十五五”建筑与建材绿色产业生态链高质量发展战略规划》,包含叙永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叙永县建筑劳务发展研究规划、叙永县绿色产业链发展研究规划(含矿产资源、竹资源、固体废弃物产品循环深加工等规划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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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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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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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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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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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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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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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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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叙永县“十五五”建筑与建材绿色产业生态链高质量发展战略规划提供招投标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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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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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0.0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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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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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00:00至2025-09-17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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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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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00:00至2025-09-17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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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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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人业绩要求:2022年9月1日以来,比选申请人具备3个及以上规划编制类的招标代理业绩。(业绩金额要求20万及以上,需提供招标代理合同、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所代理项目的相关信息)。 (二)申请人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招标代理业务诚信分为100分。(需提供营业执照、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官网查询结果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拟任本项目招标代理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资格;主要专职技术人员2人,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资格。以上人员提供印章扫描件和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上人员截图;以上招标代理人员应为申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四)本公告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收费标准下浮 3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五)其他要求: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报名截止日期前,根据上述要求将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PDF格式,文件以XXX项目+公司名称命名》通过邮寄方式或现场提交至叙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楼建管股(联系人:刘婷,联系电话:18108244862),电子档案同步发送至QQ邮箱357810930@qq.com。提交的材料目录、内容、页码混乱的将不予认可。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若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或晚于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发送的(邮寄资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将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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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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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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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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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08244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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