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09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892025000064
项目名称:2025年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展审核工作。采购人组织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等相关单位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提供项目财务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以及相关审计资料,中标人可根据审核需要在审核过程中要求采购人提供补充资料。 自签收项目审核资料之日起90天内提交全部项目审核报告初稿; 自签收项目审核资料之日起150天内提交经采购人认可的全部项目最终审核报告。
采购包2: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展审核工作。采购人组织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等相关单位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提供项目财务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以及相关审计资料,中标人可根据审核需要在审核过程中要求采购人提供补充资料。 自签收项目审核资料之日起90天内提交全部项目审核报告初稿; 自签收项目审核资料之日起150天内提交经采购人认可的全部项目最终审核报告。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需在投标客户端中按要求在线填写《投标(响应)函》并进行电子签章;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响应)函》线下填写并加盖公章,盖章完成后扫描上传编制于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②因系统原因,联合体协议需线下签订并加盖各方公章,签订完成后,扫描上传并编制于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同一个包内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包2: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需在投标客户端中按要求在线填写《投标(响应)函》并进行电子签章;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响应)函》线下填写并加盖公章,盖章完成后扫描上传编制于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②因系统原因,联合体协议需线下签订并加盖各方公章,签订完成后,扫描上传并编制于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同一个包内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9日至2025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6月09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计划编号:51018925210200009216;
二、01包:预算金额(元): 560,000.00;最高限价(元): 560,000.00;
02包:预算金额(元): 740,000.00;最高限价(元): 740,000.00;
三、采购品目:C23030000 审计服务;
四、监督部门:成都高新区财政国资局;联系电话:028-82829642;联系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六、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国资局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5楼
联系方式:028-828291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18583278650、18183299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浩宇、高巍、邢可、杨璐
电话:18583278650、18183299070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