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化建科2025年10月采购第一批(民爆物品、水泥制品)
(招标编号:HNEC-ZYZB251259001)
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化建科2025年10月采购第一批(民爆物品、水泥制品)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供应(机电)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化建科2025年10月采购第一批(民爆物品、水泥制品)
2.交货地点:送货至各需求单位指定地点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项目范围: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化建科2025年10月采购第一批(民爆物品、水泥制品),需求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附件)。
5.交货期:技术规范书中明确要求交货期的按其要求送货,技术规范书中未明确要求交货期的,成交单位与各需求单位结合,按各单位实际需求进行交货。
6.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投入使用,按使用物资签收数量开增值税发票,发票结算使用一票制结算(含运费、包装费、装卸费等),完成发票挂账后,款项于质保期结束时开始支付。依据财务年挂账金额来收取中标服务费。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参加的招标、采购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应为供应货物的制造商,允许代理;报价不允许漏项;
3.所供应货物必须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本项目技术要求中列出的检验检测规范;
4.包1需提供具有煤矿井下爆破材料应符合有关矿用产品要求,具有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具体要求详见“供货要求”)。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财产被接管、破产或者其他关、停、并、转状态;近三年内没有参与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投标(响应)服务费发票为普通发票,投标人如需获取发票,请登录中原云商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3.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4.如果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一次以上(包含本项目采购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请注意以下规则:
4.1 投标单位只需要支付一次投标(响应)服务费(第二次开始上传第一次交费凭证即可,包括项目发生采购方式变更)。
4.2 投标保证金每次都要交(项目每一轮结束后,除投标单位有违反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中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条款的行为或存在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外,每一轮结束后,由系统退还投标单位在本轮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另外需要注意,每一轮汇款投标保证金的收款账户是不同的。
5.发布公告的媒体: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云商发布。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监督组
监督电话:0392-2966479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供应(机电)处
地址:河南省鹤壁淇滨区太行路568号
联 系 人:薄女士
电话:0392-296203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意招标有限公司鹤壁招标处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华夏南路福田二区西门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朱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0392-2966003
电子邮件:zyzb2966003@163.com
货物需求一览表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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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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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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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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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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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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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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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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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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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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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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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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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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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煤各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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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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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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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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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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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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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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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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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煤各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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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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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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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本次采购价格为不含税单价和总价;
2、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签订代储代销协议,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采购方不设集中仓储地方。
3、型号及名称仅供参考,投标人若无相同型号时,所提供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或者优于招标文件主要功能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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