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环保能源(长沙)有限公司2025-2026年飞灰填埋运维服务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光大环保能源(长沙)有限公司2025-2026年飞灰填埋运维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光大环保能源(长沙)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夏驿铺镇凤桥社区填埋场光大环保能源(长沙)有限公司
2.2项目规模: 宁乡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宁乡市夏铎铺镇凤桥社区,项目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 1000 吨,一期配置 2×500t/d 垃圾焚烧线+1×25MW 凝汽式汽轮机+1×30MW 发电机。
2.3服务期限: 服务的期限自2025年08月01日至2026年11月31日止。具体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截至时间固定不变。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方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预计服务期限内螯合后灰量约17250吨,最终结算以实际处置量为准。全年连续生产,不具备明显停工期,投标方需全年无休连续性提供服务。
在服务期间,填埋过程严格执行填埋场管理方要求规范化填埋。招标方的飞灰螯合物运输至填埋场以后,由投标方负责按照飞灰螯合物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卸货以及填埋场的飞灰螯合物填埋等一切工作(含填埋场堆放区场地平整、道路维护、分区隔堤、HDPE膜购买、吊装码放、覆膜焊膜、覆盖压实、封场工作、日常查漏补漏、膜破损修复、渗滤液及污水抽取、现场卫生清理等)及工作所需的机械设备和材料用具等。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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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能满足招标的服务供应能力;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公开招标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同类或类似服务的合同业绩,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供应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
3.4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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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注册,下载光大环境投标管家报名参与本次招标。
4.2 本招标项目收取平台服务费,通过投标管家报名时扫码支付,具体金额以扫码提示为准,售后不退。平台服务费仅提供电子发票,不再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发票。
4.3 投标人缴费完毕即为报名成功,可在光大环境投标管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6.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7日14时00分 (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