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汉阴县汉安实业有限公司池塘改造提升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2月03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ZB2026-01.1B1
项目名称:汉阴县汉安实业有限公司池塘改造提升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7,843.1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阴县汉安实业有限公司池塘改造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57,843.16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57,483.16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堤坝工程施工 | 改造池塘416亩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57,843.16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阴县汉安实业有限公司池塘改造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5)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阴县汉安实业有限公司池塘改造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企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函,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3、供应商资质: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须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4、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3或2024年度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说明投标人商业信誉的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本单位2025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本单位2025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的完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E4%B8%AD%E4%B8%8D%E5%BE%97%E6%9C%89%E8%A1%8C%E8%B4%BF%E7%8A%AF%E7%BD%AA%E8%AE%B0%E5%BD%95%EF%BC%9B%3Cp%3E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1月24日 至 2026年01月30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2月0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2月0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EF%BC%89%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6%88%90%E4%B8%BA%E9%99%95%E8%A5%BF%E7%9C%81%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6%B3%A8%E5%86%8C%E4%BE%9B%E5%BA%94%E5%95%86%E3%80%82%3C/p%3E
2.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不见面方式(无需提供纸质版文件)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或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4.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阴县汉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汉阴县汉阳镇集镇下街
联系方式:152296505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安康正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城关镇北城街(睿正购物商场3号楼2层)
联系方式:182925119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陕西安康正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8292511957
陕西安康正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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