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东阳市博士路(江滨南街-城南东路)改造工程
|
项目代码:
|
2307-330783-04-01-108907
|
招标人:
|
名称:东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东阳市学士北路6号
联系人:赵昀
电话:0579-86016852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东阳市广福东街23号总部中心C幢西区502室
联系人:楼宇翔
电话:137****3518
|
项目概况:
|
| ||
招标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
| ||
招标内容、范围:
|
工程规模:新建高架道路全长 2.34 千米,主路设计车速 60km/h,辅路设计车速 40km/h。主线桥梁总长2.34km,匝道桥梁总长 1.29km。包含道路照明、绿化等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费为59188.4169万元,其中招标控制价建安费用为58573.1857万元,全过程工程咨询费用约884.4551万元。招标范围:服务内容为项目管理、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工程监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
招标规模:
|
新建高架道路全长 2.34 千米,主路设计车速 60km/h,辅路设计车速 40km/h。主线桥梁总长2.34km,匝道桥梁总长 1.29km。包含道路照明、绿化等配套工程。
|
标段(包)划分:
|
1
|
标段(包)名称:
|
博士路(江滨南街-城南东路)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
标段(包)编号:
|
A3307830890007455003001
|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
19,134,514.00元
|
资金来源:
|
自筹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或组成联合体:①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②投标人自2022年10月1日以来承接过总投资2亿及以上市政公用类造价咨询业绩且具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上述资料中须体现项目规模、项目类型等信息,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相关信息的,应额外提供由业主出具的载有上述信息的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项目组成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②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除总监外的其他组成人员不得少于 10人。其中,具有市政公用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省级及以上市政公用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市级及以上并经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人员 2 人,具有机电安装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省级及以上机电安装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市级及以上并经机电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人员2人,市政监理员4人,机电安装监理员2人。(监理人员配备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七章)③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造价组成员(含造价咨询负责人)不少于 3人(其中市政专业不少于1人,安装专业不少于 1 人),均需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要求驻场造价人员至少1名。④拟派项目管理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管理组成员不少3人,均需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备注:上述4个负责人不可互相兼任,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入库的本单位人员。3.拟派本工程中所有组成人员年龄男不大于60周岁、女不大于55周岁,需提供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最近连续六个月(2025年4月-2025年9月)及以上的凭证【(可提供浙江政务服务网查询打印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需带二维码及浙江省社会保险电子专用章));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项目组成人员的社保为投标人分公司缴纳的视为一致;退休聘用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到岗时间每月不得少于 15 天。其他项目组成人员,到岗时间每月不得少于 22 天。项目总监在其他规模 200 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含预中标工程)中无任何任职,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七章),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监、造价咨询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自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法院判决日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为准)。5.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监、造价咨询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无下列情形:①被东阳市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督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处理(或处罚,以下简称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东阳市建设局列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或清退出东阳市建筑市场期间的。②被浙江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金华市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清退出建筑市场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③被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建设部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的。④在“信用浙江”或“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的。⑤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⑥被各级人民法院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⑦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6.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7.4、7.5条要求的承诺书。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不得多于两家以上联合。牵头单位必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选派。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上要求及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③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11-04至2025-11-26,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11-26,递交方式:系统上传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行政监督机构:
|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电话:
|
0579-86691080
|
来源平台:
|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5-11-04 16:35:54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