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现金清点业务外包统一集中采购项目
上海
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委托,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现金清点业务外包统一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现金清点业务外包统一集中采购项目
1.2招标范围:采购驻场现金清分外包服务,投标人有能力提供不少于50人的管理和作业人员团队。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3服务期限:2025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1.4服务地点:上海市。
1.5中标人数量:不超过2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通用条款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等情况(以评标时查询为准);
(3)投标人须承诺:1)若有与中国工商银行项目合作的情况,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2)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3)未被招标人依据《中国工商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清退或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负面供应商清单;
(4)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公司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2.2专用条款
(1)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提供承诺函);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9日09时00分至2025年5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注册并登录平台递交报名材料并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2报名时需要递交的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如法人报名,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3)上述资格要求2.1中第(3)、(4)、(6)、(7)条的承诺,格式自拟。
4.3平台注册入库
(1)注册:
(2)购买与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根据平台提示,先填写本项目实际跟进人的姓名、电话及邮箱,点页面保存方可上传本项目报名材料,待报名审核通过后再支付标书费,可自行下载征集文件。
本项目仅在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每包件),售后不退。
4.4平台为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6月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上海市(详见招标文件)。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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