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北校区1、2号学生宿舍楼项目-2号学生宿舍楼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2002821022015001 | ||
招标人 | 融水苗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 ||||
代建单位(如有) | 融水苗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景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新建1栋6层学生宿舍,新建总建筑面积4250.40平方米,地上6层,无地下室,层高3.6米,建筑高度23.40米,框架结构。包含土建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7月08日 | 开标地点 | 417工程开标室(25人)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7月0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07月14日 | ||
预中标人 | / | 联合体 | 牵头人: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 ||
成员单位:广西融禹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广西融禹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13340302.77元 | ||||
工期 | 299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姓名:龚碧锋;注册编号:桂245111225208;身份证号:4503**********3517 | ||||
专职安全员 | 黄佐宁,身份证号:4501**********154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资格业绩要求:无要求 加分业绩:1、绿港•金瑞产业城(一期) 2、铭润LOFT公馆 3、绿港•金瑞产业城11#宿舍楼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明建投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范围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投标总价 | 13437359.31元 | ||||
工期 | 299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姓名:何少波 ;注册编号: 陕1612014201510990 ;身份证号: 6101**********0036 | ||||
专职安全员 | 刘菁菁,身份证号:6101**********322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资格业绩要求:无要求 加分业绩:1、三亚市抱坡新城片区(南区)保障性住房项目第三标段(施工) 2、成都金属云商总部及区域中心项目2号库房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范围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13462907.76元 | ||||
工期 | 299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姓名:陈玮 ;注册编号:桂1452004200801642;身份证号: 4503**********0514 | ||||
专职安全员 | 雷忠,身份证号:4501**********051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资格业绩要求:无要求 加分业绩:1、 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南7号至10号泊位工程后方陆域配套化肥专用仓库工程施工 2、北投湖畔公园里1标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原因:经查实该公司2025年7月7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公布有严重失信行为。根据否决投标条件B1.1“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以及资格审查合格标准“投标人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柳州)(网址:http://ggzy.jgswj.gxzf.gov.cn/lzggzy/)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融水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51361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