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昱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委托,就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裕中电厂引热入航空港区供热管网工程175MW首站改造工程(匹配200MW首站)热量表采购进行询比采购,现发布采购公告,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裕中电厂引热入航空港区供热管网工程175MW首站改造工程(匹配200MW首站)热量表采购
2.项目编号:CSYY-XB-2025017-1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裕中电厂引热入航空港区供热管网工程175MW首站改造工程(匹配200MW首站)。在200MW首站DN800循环水供水管道上设置一套热量测量仪表(含超声波流量计、供回水温度传感器、热量积算仪)。积算仪采集流量、温度实时数据,并进行补偿、累积等运算,同时将各种测量参数如瞬时流量、累计流量、瞬时热量、累计热量、温度等参数现场循环显示。同时设置通讯接口,将现场数据上传至上位控制系统中,达到集中管控功能。
2.采购范围: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裕中电厂引热入航空港区供热管网工程175MW首站改造工程(匹配200MW首站)热量表采购,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中供货要求。
3.质量要求:合格。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书面通知后按要求15个日历天内交货。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6.质保期:热量表投入运行后6个完整的采暖季。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选取1家成交单位。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热量表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经销)商[如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资料]。
注:同一品牌代理(经销)商和制造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询比采购活动,代理(经销)商和制造商同时响应的,只接受制造商的响应文件,代理(经销)商响应无效;唯一授权是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经销)商,否则拒绝其参与本次询比采购活动。
(2)供应商或其代理的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3.业绩要求:供应商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国内至少具有1项热量表的供货业绩,需提供加盖甲乙双方章的业绩合同。
4.信誉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响应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合格的截图,截图需包含查询日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响应截止时间之前。若查询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询比活动。
注:对于供应商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5.其他要求:
(1)供应商在响应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供应商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响应(供应商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询比文件发售信息
1.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2025年 8月1 日9时00分至2025年8 月7日9时00分,登录“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qh.hnhkgtz.com/)”,凭CA数字证书下载询比文件。供应商入库及CA锁绑定相关事宜详见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内《供应商入库指南》和《CA自助绑定/删除操作手册》。
2.询比文件售价:0元。
3.供应商需通过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栏目安装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和新点驱动并制作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比时间):2025年8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交易系统(http://qh.hnhkgtz.com/)递交(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平台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点击链接http://qh.hnhkgtz.com/进入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通过登录/注册界面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上传响应文件所用的 CA锁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首次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应提前调试好设备,提前与平台做好对接。如有问题可登录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栏目获取系统操作手册或下载附件查看。在系统使用中请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如有操作问题,请及时与招采平台工作人员反馈(联系邮箱:qihangplatform@hnhkgtz.com)。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比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制作加密生成响应文件所用的CA锁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上传成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采购单位与代理机构对除上述平台以外的任何平台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0371-60879218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东200米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昱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371-56567761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