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梅市公资土字〔2025〕第45号
经大埔县人民政府批准,大埔县自然资源局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下列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 用途 | 使用 年限 | 主要规划用地指标 | 起叫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
规划用地总面积(㎡) | 用地 性质 | 建筑 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
T2025-063 | 大埔县湖寮镇大沙坝县城工业小区内 | 115250 | 二类工业用地(100102) | 50年 | 115250 | 二类工业用地(100102) | ≥40% | ≥1.2 | ≤20% | 3399.88 | 1600 | 35 |
注:1、表中所列金额均为人民币;2、使用年限自交付土地之日起算;3、其它规划要求详见土地使用规划条件。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此次拍卖出让地块不接受个人和联合体竞买,竞买人应当单独申请。
凡在大埔县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重大税收违法惩戒当事人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予以明确。
竞买申请人必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2年内投资强度达到600万元/亩以上;年税收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满四年后,达到15万元/亩以上(税收要求以竞得人与广州海珠(大埔)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签订的《入园协议书》为准);
(二)竞买人必须是从事新能源锂电池行业;
(三)竞买人承诺在竞得土地后10日内与广州海珠(大埔)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签订《入园协议书》;
(四)竞买人承诺在竞得土地后10日内与广州海珠(大埔)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书》。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底价)。
四、竞买申请人可于2025年12月13日至2026年1月4日登录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portal/ 联系人:邬女士 电话:0753- 5556611
(二)交易机构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
联系电话:0753-2265087 余女士 张生 黎生
(三)服务热线
1、GDCA数字证书电话 0753-2188805
2、SZCA数字证书电话 0753-2188867
3、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753-2188897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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