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宁陕县人民政府批准,宁陕县自然资源局委托陕西浩洋绿洲拍卖有限公司以挂牌方式出让宁陕县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如下: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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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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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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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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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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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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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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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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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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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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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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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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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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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2025G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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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江口回族镇新庄村新城组左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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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63.55(32.3453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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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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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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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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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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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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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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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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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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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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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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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220万元/亩;亩均产值不低于200万元/年;综合能耗为每吨不高于8千克标准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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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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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用地不超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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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及经核实有闲置土地、在以前土地招拍挂出让中有违约行为的单位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取网络报价的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提交申请、保证金缴纳时间及资格确认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于2025年10月27日9时00分至2025年11月24日16时00分前到陕西浩洋绿洲拍卖有限公司处(西安市长安区锦湖街绿地DK1公寓15号楼1单元316室)索取挂牌出让文件、进行资格预审。
2、竞买保证金缴纳
线上缴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11月24日16时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
3、资格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通过资格审查且足额缴纳保证金的申请人,我公司会同宁陕县自然资源局进行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11月24日16时00分前。通过资格确认的申请人,可进行网上报价。
4、挂牌出让宗地报价时间均为2025年11月17日9时00分至2025年11月26日16时00分。
五、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宁陕县“标准地”出让暨投资建设合同
挂牌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凭《结果通知书》前往陕西浩洋绿洲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成交确认书》。
竞得人应在成交公示期满起5日内与宁陕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与宁陕县人民政府签订《宁陕县“标准地”出让暨投资建设合同》(以下简称《建设合同》)。按《出让合同》《建设合同》约定时间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若竞得人逾期或拒绝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建设合同》,而导致的所有后果、损失及连带责任,均由竞得人单方承担。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挂牌出让公告”的内容与“挂牌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有意买者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EF%BC%89%E6%9F%A5%E8%AF%A2%E5%B9%B6%E4%B8%8B%E8%BD%BD%E6%9C%AC%E6%AC%A1%E6%8C%82%E7%89%8C%E5%87%BA%E8%AE%A9%E6%96%87%E4%BB%B6%E5%8F%8A%E9%99%84%E4%BB%B6%EF%BC%8C%E6%8C%89%E4%B8%8A%E8%BF%B0%E6%96%87%E4%BB%B6%E8%A7%84%E5%AE%9A%E7%9A%84%E6%93%8D%E4%BD%9C%E7%A8%8B%E5%BA%8F%E5%8F%82%E5%8A%A0%E7%AB%9E%E4%B9%B0%E3%80%82%3C/p%3E%3Cp%3E
2、本次出让活动过程中,可能出现延期、中止、终止等变更情况,请在交易开始前随时关注相关公告信息。
3、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出让文件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4、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口头、传真及电话报名。
5、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出让宗地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报价的,将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结果确定竞得人。
七、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宗地有异议或在出让活动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致电:
15771717279 张先生
宁陕县自然资源局 陕西浩洋绿洲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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