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非挂网医用耗材、试剂配送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0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3252025000054
项目名称:非挂网医用耗材、试剂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13,543.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实际使用产品数量金额达到合同金额或服务期已满一年则合同终止(以二者之一先到达为准);服务期内若配送产品已实施集采则按集采相关规定实施配送,成交供应商若非该产品集中配送公司则不再对该品种实施配送。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实际使用产品数量金额达到合同金额或服务期已满一年则合同终止(以二者之一先到达为准);服务期内若配送产品已实施集采则按集采相关规定实施配送,成交供应商若非该产品集中配送公司则不再对该品种实施配送。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实际使用产品数量金额达到合同金额或服务期已满一年则合同终止(以二者之一先到达为准);服务期内若配送产品已实施集采则按集采相关规定实施配送,成交供应商若非该产品集中配送公司则不再对该品种实施配送。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若配送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若为配送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配送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提供证书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若配送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承诺:配送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供配送产品及其配置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按要求填写《承诺函》(格式自拟)完成相关内容的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3)若配送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的,供应商须承诺:配送产品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的要求并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供配送产品的生产厂家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配送产品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按要求填写《承诺函》(格式自拟)完成相关内容的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2:
(1)若配送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若为配送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配送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提供证书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若配送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承诺:配送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供配送产品及其配置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按要求填写《承诺函》(格式自拟)完成相关内容的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3)若配送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的,供应商须承诺:配送产品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的要求并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供配送产品的生产厂家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配送产品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按要求填写《承诺函》(格式自拟)完成相关内容的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3:
(1)若配送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若为配送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配送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提供证书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若配送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承诺:配送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供配送产品及其配置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按要求填写《承诺函》(格式自拟)完成相关内容的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3)若配送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的,供应商须承诺:配送产品须符合《消毒管理办法》的要求并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供配送产品的生产厂家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配送产品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按要求填写《承诺函》(格式自拟)完成相关内容的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2日至2025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0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预算金额(元):3913543.00元;其中包1:1473545.70元,包2:523037.27元,包3:1916960.03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元):3475376.80元;其中包1:1264372.28元,包2:493075.01元,包3:1717929.51元。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西充县财政局。联系科室:西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817-6863878,联系地址:西充县南台街道办南田路7号西充县财政局506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4、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5、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充县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西充县晋城镇安汉大道二段98号
联系方式:152982252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迈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滨江南路二段78号宏凌中心7层7号
联系方式:0817-37641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817-3764148
四川迈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