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灵自然告字〔2025〕21号
经灵川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灵川县八里街八里九路以南、湘桂铁路以东,地号:43#B1;土地面积12697.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项目范围内配套的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大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大于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容积率(R):1.1≤R≤2.5;建筑系数:不小于40%;绿地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20%;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24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出让年限:50年;挂牌起始价:人民币452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26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5万元;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452万元的资信证明。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9日,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网址: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11月20日18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网址:http://***/glggzy/%EF%BC%89%E4%B8%8A%E8%BF%9B%E8%A1%8C%E3%80%82%E8%AF%A5%E5%9C%B0%E5%9D%97%E6%8C%82%E7%89%8C%E6%97%B6%E9%97%B4%E4%B8%BA2025%E5%B9%B411%E6%9C%8810%E6%97%A58%E6%97%B600%E8%87%B32025%E5%B9%B411%E6%9C%8821%E6%97%A5%E4%B8%8A%E5%8D%8810%E6%97%B600%E5%88%86%E6%AD%A2%E3%80%82%3C/p%3E%3Cp%3E 申请人可在2025年11月10日8时00分至2025年11月21日10时00分进行网上挂牌报价。本期出让活动竞价询问期为 2025年11月21日10时00分至10时05分(申请人须在挂牌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有效报价后,方可获得网上限时竞价询问资格)。 注:本期地块挂牌截止时间以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时间为准。竞买人逾期提交竞买申请、挂牌报价的,我局不予受理。 七、竞买保证金交纳银行账户 竞买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将竞买保证金交纳至以下账户: 开户单位:灵川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广西灵川农商行城关支行 账 号:300512010102117618-100001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得人须按县人民政府要求在土地交付后12个月内完成该地块紧邻的垃圾中转站迁移及建设工作(按原垃圾中转站面积同面积建设,不含设备更新),垃圾中转站初步选址在灵川县城新区(定江镇)污水处理厂范围内,迁移和建设费用由竞得人承担,迁移及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竞得人自行负责。竞得人根据政府部门确定的新建垃圾中转站建设方案进行建设,新建垃圾中转站的标准应达到相关监管部门要求。 (二)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三)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则进入系统网上限时竞价阶段,通过网上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在参加竞买前需办理数字证书(CA证书)。申请人可通过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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